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潘恩清史文苑第一次稿(2)

来源:史学集刊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0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潘錫恩任職國史館的情況我們只能瞭解大概。潘氏於清嘉慶十六年(1811)中進士,按例兼差供職於國史館,十九年任國史館協修。嘉慶二十二年,大考第一,

潘錫恩任職國史館的情況我們只能瞭解大概。潘氏於清嘉慶十六年(1811)中進士,按例兼差供職於國史館,十九年任國史館協修。嘉慶二十二年,大考第一,超擢侍讀。嘉慶二十四年他因父喪歸里。道光二年(1822)服滿,復任侍讀和國史館纂修及總纂官。道光四年大考,潘錫恩再得第一,升任國史館提調兼總纂官。鄧廷楨曾有詩《朱虹舫學士同年大考第一作詩志喜兼呈潘芸閣侍讀》,稱:“芸閣侍讀丁丑大考第一,今與虹舫同爲國史館提調,又同入高等,可稱盛事。”(7)鄧廷楨《朱虹舫學士同年大考第一作詩志喜兼呈潘芸閣侍讀》,《雙硯齋詩鈔》卷八,《清代詩文集彙編》(520),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2010年,頁55下。朱虹舫即朱方增,他與鄧廷楨同爲嘉慶六年進士,因此鄧稱其同年。鄧廷楨因朱方增大考第一,特意作詩賀喜。此次大考應在道光四年,(8)關於此事,晚清頗多記載,比如徐世昌稱:“道光四年大考,慕陵賞其詩丹規其旁者四聯,遂列第一,特邀超擢,虹舫有詩紀事。”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卷一一六,北京,中國書店影印,1989年,3册,頁254上。潘衍桐《兩浙輶軒續録》:“道光四年考試翰詹,賦‘昨夜庭前葉有聲’詩,硃筆加圈四聯,由翰林院侍讀學士擢内閣學士。”潘衍桐《兩浙輶軒續録》卷二一,《續修四庫全書》(1685),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2002年,頁553下。潘錫恩與朱方增同爲國史館提調。直到道光五年,潘錫恩以道員發往南河補淮揚道,(9)《宫中檔案全宗》:“新放江蘇道員潘錫恩奏爲奉旨發往江蘇以道員用謝恩事。道光五年十月十八日。”《宫中檔案全宗》,文獻編號: 04-01-13-0233-036,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纔真正離開國史館。陳用光曾寫詩送别,回顧往昔:“十年秘閣共襟期,韓孟雲龍信有之。”(10)陳用光《送潘芸閣》,《太乙舟詩集》卷九,《清代詩文集彙編》(489),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2010年,頁453下。算起來,潘錫恩從嘉慶十六年進史館到道光五年離京,恰好十年時間,期間與陳用光共事,私交甚篤。(11)很可能潘錫恩作協修時,就是協助陳用光纂輯《文苑傳》,所以陳用光走後,潘錫恩得以升任提調兼總纂,負責《文苑傳》的纂輯工作。

前述臺北“故宫博物院”藏《文苑傳》第一次稿檔册,有十四篇題有“總纂官潘錫恩纂輯”,是潘氏以總纂官身分纂輯《文苑傳》的證明。據前述情況推斷,潘錫恩擔任總纂官的時間應是道光二年至四年,那麽他纂輯《文苑傳》大致也在此期間。

潘錫恩在國史館纂輯上述《文苑傳》的具體時間還可以進一步落實。實際上,前述二十篇《文苑傳》檔册除提供纂輯、覆輯信息,本身也揭示了校閲、進呈的過程,依據其信息,我們可以獲知潘錫恩纂輯工作的較爲準確的時間。

上述二十篇《國史文苑傳》零散檔册均有校閲記録,詳細記載了國史館總裁、副總裁的校閲情況。此外,傳記中還貼有一些簽條,是總裁、副總裁提出的修改意見。校閲頁面與傳中的簽貼是國史館正副總裁工作的記録,爲研究國史纂修提供了相當直觀的信息,借此可理清《文苑傳》校閲的全過程,潘錫恩的工作情況也可以明瞭。

《文苑傳》檔册首先記載了這批傳記校閲的批次,分别題爲“第六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和“第十一次”。顯然國史館將二十篇傳記分爲五次進行校閲,每一批次各四篇傳記。(12)題爲第六次的有《龐塏傳》、《王士禄傳》、《馮景傳》、《吴嘉紀傳》,題爲第八次的有《邵長蘅傳》、《柴紹炳傳》、《李來泰傳》、《黄虞稷傳》,題爲第九次的有《計東傳》、《張鵬翀傳》、《谷應泰傳》、《宋琬傳》,題爲第十次的有《姚鼐傳》、《朱仕琇傳》、《趙青藜傳》、《劉大櫆傳》,題爲第十一次的有《陳儀傳》、《陳兆崙傳》、《蔣士銓傳》、《顧景星傳》。它們在順序上有明顯的延續性,且經過精心策劃,極有可能是國史館某一階段集中工作的成果。而每篇傳記扉頁是國史館總裁、副總裁的校閲記録,留存了校閲時間、簽名和簽貼情況。(13)比如《文苑陳兆崙傳》:“總裁 托 十二月十六日,曹閲(一簽) 十二月初七日,盧閲(二簽) 十二月十一日。副總裁 陸閲(四簽) 十二月初八日,王閲(一簽) 十二月初十日。”總裁、副總裁往往只題寫姓氏以明身分,時間是其校閲的日期,而簽數指校閲過程中簽貼的數量。見《文苑陳兆崙傳》,文獻編號: ,臺北“故宫博物院”藏。校閲頁面記載第六次、第八次、第九次的總裁爲托、曹、盧,副總裁是王、湯。第十次總裁是托、曹、盧,副總裁是王、湯、陸。第十一次總裁是托、曹、盧,副總裁是陸、王。托、曹、盧、王、湯、陸都是簡稱,根據《實録》所載國史館正副總裁任職情況,可以確定托、曹、盧分别指的是托津、曹振鏞、盧蔭溥,而王、湯、陸則是王引之、湯金釗和陸以莊。

文章来源:《史学集刊》 网址: http://www.sxjkzz.cn/qikandaodu/2021/0308/449.html



上一篇:建设精神国防抗战时期史学经世功能的旨归
下一篇:中医学兴衰的史学探源在中华医学会医史学分会

史学集刊投稿 | 史学集刊编辑部| 史学集刊版面费 | 史学集刊论文发表 | 史学集刊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9 《史学集刊》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