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对章句训诂与心性义理的双重超越章学诚经典阐

来源:史学集刊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25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从根本上说,儒学旨趣不出二端:一为社会价值秩序之确立;二为道德人格之自我完善。因此,儒学原本是一种“求用”而非“求知”的学问。然而,由于儒学并非一种凭空建立的“元

从根本上说,儒学旨趣不出二端:一为社会价值秩序之确立;二为道德人格之自我完善。因此,儒学原本是一种“求用”而非“求知”的学问。然而,由于儒学并非一种凭空建立的“元理论”,而是通过对记载着古代政典的文献(即“六经”)的文本阐释而形成的,因而就有了经典的“本义”与圣人的“原意”等问题。于是,在是非善恶的价值判断之外,也就出现了有关“真假”的知识性问题。其结果就使得儒学势必分为二途:一是直接阐发意义的“求用”之学;二是辨别真假的“求知”之学。这就构成了儒学内部种种分歧与紧张关系的根源。宋儒的“德性之知”与“闻见之知”之差异的根源在此,清儒心目中的“汉学”与“宋学”之分界点亦在此。“宋学”对古代典籍的阐释注重观其大意,阐发义理,进而落实于躬行实践;“汉学”则注重章句训诂,名物度数,务求辨明其字词、名称之确指。因此,“宋学”似“虚”而“实”,汉学似“实”而“虚”;宋学主要是一种“六经注我”式的学问,这里只有有效无效、是非善恶的问题,而无真假之别;汉学则是一种“我注六经”的学问,判明“真伪”乃是其首要任务。但是,需要明了的是,“汉学”的这种“真假”判断不是指向外在世界的,而是指向阐释对象,即古代典籍的。可以说这是“价值论”范围内的“认识论”问题,是意义哲学中的客观知识论问题。这与西方哲学中主体与客体关系维度中显现出来的“真假”问题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因此,儒学也追问真相,只不过所追问的不是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符合的那种真相,而是古代典籍中的词语及各种器物名称之确解。套用狄尔泰(Wilhelm Dilthey)的表述方式,我们大体上可以说,对古代典籍的文字、版本之真相的探求方式是证明或者说明,对古代典籍之意义的探求方式则是理解或阐释。

因此,从意义探求角度看,中国古代的儒学发展史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经典阐释学形成演变的历史(1)这里的“经典阐释学”是指中国古代以儒学为代表的阐释传统而言,是在比较宽泛的意义上使用的,不是西方文化语境中严格意义上的“阐释学”。本文在论述中国古代阐释传统时,为了行文方便,常常会借用“阐释学”概念。。阐释乃是儒学的基本言说方式。孔、孟、荀代表的是先秦儒家建立的儒学话语系统,其主要是通过对两周王室各类政治文献的阐释来完成的,正是通过他们持续不断的阐释使这些文献被经典化,最终成为“六经”或“五经”。两汉以后的儒学就是在先秦儒家的基础上对这些经典不断地进行再阐释。在这一过程中,早期的某些阐释渐渐获得权威性而上升为“经”,本身也成了被阐释的对象。“十三经”中的《春秋三传》《论语》《孟子》《尔雅》以及“毛传”“郑笺”等都是如此。渐渐就形成了“经”“传”“注”“疏”等不断累积叠加的意义衍生系统。可以说,在儒学意义的不断衍生过程中,阐释是基本方式。由于历史语境的变化,出于不同的现实需求,儒生们经典阐释的动机存在差异,他们取于经典的意义也是大不相同,于是就出现了阐释方式上的不同选择,汉学与宋学的分野便由此形成。在清代以前,由汉及唐儒学阐释学以“汉学”为其主流,所谓章句训诂为其基本言说方式,主要是寻找对经义的正解;由宋及明则以“宋学”为其主流,以阐发心性义理为主要言说方式,目的是寻求成圣成贤的修身门径。表面上,这两种学问路径相差甚远:汉学“实”而“宋学”“虚”,汉学沉潜而“宋学”高明,汉学形而下而宋学形而上。但实际上,他们都属于同一个儒家经典阐释学系统,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因此,有一点必须说明一下:清儒所说的“汉学”,其与作为汉代经学之“汉学”有关联,但绝不能等量齐观。盖汉代经学虽然以章句训诂为主要言说方式,但就根本目的而言却是一种意识形态话语建构,旨在规范君权,为大一统的汉代社会制定价值秩序,即使是清儒所服膺的“许郑之学”,也并非仅仅停留在文字训诂层面,而是有着更深层的政治诉求。清儒所倡导的“汉学”则主要是指考据之学,通过音韵训诂而明字义,通过版本校勘而辨真伪,尽管他们也标榜“先明字义而后明经义”,但实际上对儒家经典文本的主旨、大意以及社会功能都是不大重视的。

明代后期,盛极一时的阳明心学属于宋学一系。王阳明的逻辑是很清晰的:儒学根本上是教人做人的学问,其要旨乃在于人的自我警戒与自我提升,完全是一种自省自律的功夫。因此,只要明白了做人的基本原则与奋斗目标,即孟子所谓“先立其大者”,剩下来的就是道德实践问题了,花费无限心血去“格物致知”“读书穷理”都是无益而有害的。他的所谓“致良知”和“知行合一”都是这个意思。平心而论,王阳明无疑是抓住了儒学的根本,因而王学的出现完全是符合儒家自身的内在逻辑。他是要求人们躬行实践,在具体的人伦物理中实现儒学真谛,目的是避免和矫正汉唐以来愈演愈烈的儒学知识化和玄学化倾向以及“伪道学”现象的泛滥。然而,到了王学末流那里却走向了束书不观,空谈心性的凌空蹈虚之路,既无人格理想,也无事功建树,甚而连书本知识也没有了,这与阳明的初衷刚好南辕北辙。因此,随着王学的广泛传播,作为对王学末流的某种反拨,在明代晚期就已经出现了一种重实用、重知识、重考证的学术倾向(2)关于清代考据学之明末清初的源头,胡适称之为“‘反玄学’的革命”或“‘反玄学’的运动”[1];梁启超称之为“清学的‘黎明运动’”[2];钱穆则谓之为“清初学风尽出东林”[3];余英时则称之为“儒家智识主义的兴起”[4]18。,而到了清代的康乾时期,在士林之中反对空谈心性,倡导朴实之学的风气就蔚为大观了。一时之间,所谓“休宁、高邮之学”成为衡量学术高下之准则,几乎到了非考据不足以言学的程度。儒学的知识化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与章学诚同时期或稍早一些的学界重量级人物,如毛奇龄、阎若璩、朱筠、惠栋、王鸣盛、戴震、钱大昕、汪中、段玉裁、王念孙、王引之等,都以考据名世。此外,也有少数人热衷于词章之学,如章学诚深恶痛绝的袁枚就是代表。当然,在彼时士林中,更多的恐怕还是一心一意专做八股时文,专注于举业的人,这批人游离于学术之外,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

文章来源:《史学集刊》 网址: http://www.sxjkzz.cn/qikandaodu/2021/0225/433.html



上一篇:论梁启超的国学书目
下一篇:西方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史学集刊投稿 | 史学集刊编辑部| 史学集刊版面费 | 史学集刊论文发表 | 史学集刊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9 《史学集刊》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