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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松之与三国志注(2)

来源:史学集刊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26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所谶孙策上表中有“臣年十七,丧失所怙”之薯,裴氏以《吴志·孙坚传》、《孙策传》与张骗“后汉纪》及胡冲《吴历》相对照,知陈寿在《孙坚传》中
<(出师表》中自述“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谘臣以当世之事”之语,以辨明“非亮先诣备”。又如《吴志·孙匡传注》所引虞溥《江炭传》载孙匡事,裴氐考证认为“此盖权别生.38●弟朗,<<江表传》误以为匡也”。(五)对于各家不同的记载的意见三国时代的历史事迹,各家记载往往刁÷同,裴氏对于这些不同的记故,经过比较研究之后,写出自己的意月门这—一类的注夕:可分为三种:一种是陈寿记载正确,而其他记载错误的。切《魏志,文昭甄皇后传注》录王沈《魏书》载甄后事迹,与陈寿所记不同,袭氏认为王沈的记载乃“崇饰虚文”,并说:“推此而言,其称卞、甄诸后言行之善,凿难以实论.陈氏删落,良有以也。”又如《魏志·常林传注》引吠魏略》记常林与司马懿之事,云:。案《魏略》此语与本传反。臣松之以为柿之为;人,不畏权贵者也。论其然否,本传为是。”又如《蜀志·魏延传注》录鱼豢</魏略》所裁诮葛亮临死前嘱魏延之语及谄葛亮死后杨仪与魏延相攻之事,与陈寿所记;卜闩,裴氏认为鱼豢所记“盖敌国传闻之言,不得与本传争审”。电有引录其他史家对了:刁;同的记载的意见的,如《魏志·武帝纪(建安十三年)注》所录乐资<<山阳公载记》的记载,与陈寿《吴志》所记不同,乃引孙盛《异同评》云:“案《吴志,、刘备先破公(曹操)军,然后权攻介肥;刊此《记》云权先攻合肥,后有赤壁之事。二者不同,《吴志》为是。。—,种是陈寿记载错误,而其他记载正确的。如<<吴志·孙策传注》引张勃《吴录>>所谶孙策上表中有“臣年十七,丧失所怙”之薯,裴氏以《吴志·孙坚传》、《孙策传》与张骗“后汉纪》及胡冲《吴历》相对照,知陈寿在《孙坚传》中所记有误,遂云:“案本传云孙坚以初平三年卒,策以建安五年卒,策死时年二十六。刽·坚之亡,策应十八,而此表云十七,则为不符。张墦<<汉记》(应作<<后汇耙,)及《吴历》并以坚韧平二年死,此为是而本传误也。”又如,吴志·楼玄传注》引虞溥《江表传》所载楼玄自杀之事,‘壬陈寿所记比校,裴氐认为“《江表传》所言,于理为长”。也有引录其他史家的意见的,如《吴志·诸葛恪传注>)引胡冲《吴历》所载谙葛恪入宫前与膝胤问答之辞,与陈寿所记不同,乃引用孙盛的论断说:“<<吴历》为长。。一种是各家记载虽不同,伹不能判断孰是孰非的。袭氏对于这种情况,常分别加以“未详。、“未详孰是”、“来知何者为误”等案语,如《魏志·武帝纪注》于引郭颁《世语》载魏讽事迹后,云:“王昶《家诚》日‘济阴魏讽’,而此云沛人,来详。”《魏志,张邀传注》于引<<献帝春秋>>所载张邀对袁术之语后,云:“案本传邈诣术,未至而死,而此云谏称霉号,来详孰是。”《吴志·孙策传注》云:。案…2C表传》、《搜神记》于吉事不同,未详孰是。”<<魏志·高柔传》载高于为高柔从兄,<<注>>云,“案《陈留耆旧传》及谢承《书》(后汉书),千应为柔从父,非从兄也,未知何者为误。”或仅分别注以“与¨…·不同”、“与……违”、。与……反。等语,而不再加以论断,如<<魏志·袁术传》载袁术“杀扬州刺史陈温”,袭氏于引录《英雄记》的记载后,云:“则温不为术所杀,与本传不同。”《吴志·孙皓传注》弓卜华阳国志》所记吴将泛璜与晋将杨稷、毛贝攻战事后,云:“此与《汉晋春秋>>所说不同。。<<魏志·袁绍传注》引《献帝传》所载沮投与郭图等对袁绍迎汉献帝都邺的不同意见后,注云:。案此书称郭图之计则与本传违也。。<<魏志·文聘传注)>引<<魏略>>所载文聘与孙权交战事后,云:“《魏略》此语,与本传反。。《魏志,郭嘉传注》引《魏书>>与《傅子>/所载郭嘉与曹操论刘备之语后,云:“<<魏书》所云,与<<博子>>正反也。”等。(六)对于史事及人物的评论裴氏在注文中不但补充事实,而且常有对于史事及人物的评论。这一类的注文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裴氐自己的评论,一种是引录其他史家的评论。袭氏自己的评论,如《魏志·买翊传注》对于买翱劝李催攻打长安的评论;《蜀志·关羽传牲》对于曹操听任关羽投奔刘备而不去追赶的评论;(<吴志·张昭传注》对于张昭劝迎曹操的评论;等等。袭氏引录其他史家的评论,如散魏志·武帝纪注》引王沈对于曹操的评论;《(魏志·王朗传附王肃传注》引鱼豢对于董遇、贾洪、邯郸淳等人的评论;<<蜀志·诸葛瞻传》引干宝对于诸葛瞻的评论;《吴志·孙权传(太元元年)注》引孙盛对于孙权的评论;

文章来源:《史学集刊》 网址: http://www.sxjkzz.cn/qikandaodu/2021/0426/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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