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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学研究的反思与出路(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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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 基本材料:大量的中西方传统法学理论著作,部分原始文献 研究的基本材料是文章观点的重要论据,也是研究的真实性和价值性体现,法学视角下的法
2. 基本材料:大量的中西方传统法学理论著作,部分原始文献
研究的基本材料是文章观点的重要论据,也是研究的真实性和价值性体现,法学视角下的法律史研究在资料选取与运用上特色鲜明。一方面,传统的法学著作仍是研究基石,如在眭鸿明教授《清末民初民俗习惯的社会角色及法律地位》一文中,引用的法学经典理论著作有:梅仲协的《民法要义》、张晋藩的《清代民法综论》、梁治平的《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刘广安的《中华法系的再认识》、斯普林格尔的《清代法制导论》、李贵连的《沈家本年谱长编》、谢振民的《中华民国立法史》、杨鸿烈的《中国法律发达史》,等等。另一方面,由于法学专业理论著作引用率极高,因而有可能出现原始档案文献不足的情况,甚至转引的情况。当然,这种情况在知名法学教授和严谨学者的论著中,可能绝少发生,但大多数法律史专业的青年学生时常忽略对原始文献的开发利用,转引现象和二手材料时有出现。我们仍然以眭鸿明教授的文章作为对比模板来说明问题。该文引用中国经典法律史理论著作约15处,引用历史典籍、文献或档案约13处①,引用相关法典、法条或立法解释约6处,转引他人观点约2处。由此可以简单看出,在证明材料和文献来源上,法学家对法律史问题的研究,首先多注重对经典法学理论文献、法律史权威专著的引用,其次会引用一些历史典籍或档案文献,此外,法典、法条也是法学家们研究法律史问题的引证来源,成为他们分析问题、归纳结论的重要论据。这种材料的搜集和运用方式与历史学者的研究方式有许多差异。
(二)史学家眼中的法律史研究范式
1. 理论逻辑:历史片段—考据史实—客观结论
再次对比上述两篇文章,并分析史学家对古代法律制度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史学家法律史的研究路径与法学家略有差异,特别在逻辑发展上,史学视角下的法律史研究有着自己独特的写作脉络。首先,史学研究往往开始于某一历史片段或现象,是从历史事件入手;其次,对该历史现象进行深入细致的史实考证,挖掘其中的历史缘由和发生过程;最后,在分析与考据之后,对该历史事件或现象给予一个富有普世性的、真实客观的评价。所以,史学视角下的法律史研究,注重从历史事件中来,还原至历史现象中,再归纳出中立、客观的看法,史学家一般不对所涉问题下主观性结论,而大多坚持实证研究,并以清楚交代事实、还原历史真相为目标。
例如,史学教授王雪梅的《清末民初商事立法对商事习惯的认识与态度》一文:第一步,“列举历史现象”。作者从我国古代没有出现商法这一历史现象出发,分析了古代未能产生商法以及近代受西方影响而出现商法萌芽的社会与法律原因。第二步,“考证历史事件”。文章以1906年颁布的《破产律》为切入口,探究了立法背后有关商法制定与否的争论和经过,并由此引出了对商事习惯的考察、搜集、利用与汇编。第三步,“归纳客观结论”。作者从晚清政府对商事习惯的重视和运用这一历史事件进行考证,由此获得客观性结论,认为民初颁布的《商人通例》和《公司条例》等一系列民商事法典都是清末商事调查成果的继承和发扬。最后,得出客观性的历史结论:“从清末民初商事立法对商事习惯的认识和态度来看,体现出社会各阶层对商事习惯的立法价值的理解与认同程度。从立法者的角度来看,就是要试图将本国的商事习惯资源融入制定商法之中,以期能建立起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商事法律制度;而资产阶级商人及其学者代表,在自身的经济实践活动中,对于商事习惯的认识有着更为直接和深刻的体会,他们把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作为商法首要的价值目标,试图把一些商事习惯纳入到商事立法之中,从而争取到对己有利的法律环境”[10]。可以看出,文章的结论不带有任何主观色彩,也不再与社会现实相结合以此获得某种经验或启示,这条法律史的研究路径带有典型的历史学特色。
2. 基本材料:历史档案(主要包括官方档案、非官方文书族谱),原始资料(考古发掘),社会史料
从论证资料的运用上来看,相比法学家,史学家对法律史的研究极其注重对档案材料和原始文献的运用。仍以王雪梅的《清末民初商事立法对商事习惯的认识与态度》一文为分析范本,该文引用官方典籍、地方档案、历史文献共20余处,占全部注释引用的85%以上②,引用法学理论著作不足3处,而转引参考或二次引用则完全没有。这表明,历史学家对法律史问题的研究和写作,尤为重视原始材料和第一手资料,官方典籍、地方档案、非官方文书、族谱家规、历史报刊,甚至是考古发掘等,都是史学家在法律史研究中的论据来源。此外,他们对上述材料的运用,还经过了严格的考据和校对,以求资料的准确性和结论的真实性。上述论据材料的搜集、使用方式,显然需要深厚的历史学功底,值得法学家们重视和借鉴。
文章来源:《史学集刊》 网址: http://www.sxjkzz.cn/qikandaodu/2021/0311/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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