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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的评介(3)

来源:史学集刊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1-11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同时,最后一节考虑了如何利用托马斯·库恩的范式概念分析设计历史变迁的动态,并得出结论。谢尔提·法兰认为设计史应扩展为“设计文化”,作为与相关

同时,最后一节考虑了如何利用托马斯·库恩的范式概念分析设计历史变迁的动态,并得出结论。谢尔提·法兰认为设计史应扩展为“设计文化”,作为与相关领域进一步联系的一种手段。法兰不论述某一特定时刻期望的文化视野的各种主义和构成连续文本运动的各种主义区分开来,他致力于建立一个与历史范式概念相关的动态文化表达模式。他指出,概念类别远远不是稳定的实体,而是由设计思想和设计实践之间的交流所界定的。虽然谢尔提·法兰的论述被公认有时是试探性的,但其深思熟虑和挑衅性的著作《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汇编了“设计历史的有用指南,对自己的术语更加敏感及对自己概念化原则的反思”。

综上所述,《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在设计的理论与实践领域是一本非常有用的书。它对设计史的发展进行了清晰且敏锐的分析,也是该领域当前研究行程中的明确指南。法兰对历史的分析方法和概念进行了分解,并对其进行了剖析。正如这本书明确指出的那样,它的中心原则之一是如果认为设计史也是一种设计文化的话,与文化史及其更为容易包容、更易理解的主题兼容并蓄,将使设计史受益良多。他的研究目的不是完成一个讨论,而是让一个讨论开始。《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一书内容结构紧凑,体现了谢尔提·法兰的用意旨在开放设计史,引起设计史学家重新思考,使其更好地与社会科学、文化研究等相关领域相融合。

[1] [挪威]谢尔提·法兰,著,张黎,译.设计史:理解理论与方法[M].南京: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2016:68,30,119,74,72,90,80,91,92,93,127,128,139.

[2] [英]约翰·沃克,著,周丹丹,易菲,译.设计史与设计的历史[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11.

过去的几十年里,设计史学家们从不同角度思考了设计学这一领域与其他历史学科如社会学、技术史、文化人类学等的关系,并提出了用这些相关史学方法拓展设计对象研究的各种方法。而在谢尔提·法兰的《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中,他将设计历史置于更广泛的文化历史中,并为未来的研究提供了关键的方法和框架。这本书并没有宣称要建立一个总体的设计历史框架,而是将自己表现为对学科的反思。因此,方法论不是从公正的角度提出的。我们被告知什么是值得赞扬的,什么应该或不应该被设计历史学家效仿,什么是有问题的。法兰的史学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设计启蒙的叙述,描绘了这门学科如何从“艺术史的阴影”[1]中摆脱出来。谢尔提·法兰将《设计史:理解的理论与方法》分为三个部分:史学、理论与方法论和认识论。自约翰·沃克开创性的著作《设计史与设计的历史》[2]以来,谢尔提·法兰的书解决了设计史方法论的差距。谢尔提·法兰首先从当代设计的跨学科本质出发,认为材料制品位于科学、工程、设计和营销的联系中设计历史的适当基础,但法兰也注意到,设计这个词在设计研究中的扩展,几乎包括了任何类型的变革活动。然而,他认为设计的历史一直并且仍然主要集中在人工制品上,并且主张在设计的历史研究中更加强调思想和对象、思想和物质、意识形态和实践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为了实现这种有价值的与自我反思的结局,法兰的研究开始于一个轻松而丰富的史学。他在《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第一部分首先介绍了20世纪70年代英国设计史的出现,以及从艺术史中继承下来的一些有问题的假设、分类和方法,强调了设计史不应是设计的历史的立场,即设计领域应避免过分尊重设计对象和单一设计师的过度顺从的立场。虽然谢尔提·法兰认识到“艺术史显然不只是提供审美分析”[1],言下之意,艺术史提供了比美学分析更多有价值的东西。但是其仍然认为,艺术史在设计史上的遗产是一种非历史分析,对类似艺术的设计对象有偏好。这段设计艺术史被认为是有限的,没有给无名的设计对象与没有审美情趣的对象、日常生活、或事物与深层社会结构的关系以足够的研究空间。法兰对他所称的设计艺术史持批评态度,他认为设计艺术史应建立在一种形式主义的方法之上,这种方法主要关注人工制品的生产,而不是消费或调解,并且这种方法“仍然占主导地位”。尽管如此,谢尔提·法兰承认大多数设计历史的核心问题是对象的重要性,因此他将设计史定位于物质文化研究(而不是设计研究)中,并提倡使用的研究方法来自于人类学、人种学、博物馆学、考古学和科学技术史。法兰赞同地引用了托尼·弗莱的观点——“设计超越美学认可社会化转型,否则设计史的主题不仅会变成一种政治化的闲聊,而且为了促进设计的深层理解,在当代或未来的使用中,设计还可能会变成一种与政治无关痛痒的术语”[1],即只有“超越美学”那些对象的属性才能具有真正的社会意义。这里的论述关键点是设计历史的挑战似乎是在设计的艺术品的美学品质中找到社会意义,甚至是所谓的设计艺术史中没有语言的东西。法兰认为,设计史学家们有很多东西要向人类学家学习,比如丹尼尔·米勒和阿尔琼·阿帕杜拉伊等人,他们对物质文物的人类学研究涵盖了消费的平行关注。接下来,法兰认为工业设计史领域是为设计史提供一种方式来考虑生产环境和用户对物体的转换,以及相反的对象对用户的影响。他还介绍了各个作者如约翰·赫斯克的《工业设计》、黑兹尔·威廉的《设计史》、维克多·马格林的《世界设计史》等著作,认为他们的作品可以被描述为物质文化,尽管其承认“没有必要试图定义或划分”物质文化的连贯学科。他把这个领域分为三大类:人类学、博物馆学和考古学,即使用物体作为历史文献。这些历史方法允许对象的整个生命周期发挥作用,从概念到生产、分配、获取和使用。关于史学的章节最后考虑了文化史,作者将其看作是设计史最有希望的方向。法兰认为这种设计是一种文化生产,相当于其他机构或文化结构,因此要求设计历史可以包含对象及其不断变化的文化身份。可以理解的是,就《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此书而言,对解释方法的调查很少是基于案例研究,尽管这些案例研究展示了一种特定类型的历史是如何书写的。它的视角主要是设计研究的方法上,而不是研究对象本身。作为文本的一种对比范式,主要是挪威工业产品的插图,有时会削弱主要文本对设计历史的兴趣,以此来纠正英雄历史。许多照片都是在中性的审美背景下单独设计的对象,设计师的名字总是列在上面。插图上的说明通常简明扼要地将方法论上的讨论具体化为一个关键的问题或者主张,但实际上并没有涉及到所描绘的对象。例如,在一张女人推着一个滚轮购物的照片下,文章断言,“美学意识形态的动力学并不总是设计文化中最相关的领域”,通过询问是否存在“所谓后现代的飞机、艺术装饰风格的缝纫机或未来主义学家的助行车”[1]。然而,一个函数对象要有一个风格上的一致性并非不可能,即使这不是它“最中肯”的品质。从根本上说,史学是彻底的、引人入胜的。如果它只是一个设计历史和方法的概述,那么,这本书不足以在任何设计史学家的书架上占有一席之地。在一个严密的而且有效的论证中,法兰不仅偶尔会发出一些幽默的评述,还会仔细回顾20世纪中叶以来设计史的发展,有意引用了大量开创性的文章和研究。同时,这本书更进一步开创了方法论的假设,并窥探了它们的内部结构:在这里,设计史既是描述的主题,也成为了分析的对象。在《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的第二部分——理论与方法论中,其研究可能延伸设计史理论和方法论框架的相邻领域。从技术史开始,以介绍像托马斯·休斯和露丝·施瓦恩·考恩这样学者的相关技术史研究为切入点,认为“技术史对设计史的关联性如此重要”[1]。论点进一步从回顾转向倡导,因为作者认为科学和技术研究是设计史上另一个可供效仿的范式。法兰指出技术的“复杂性和多维度性”促进了技术史在艺术创作的神秘感之外,也为理解设计过程提供优质的模式化[1]。设计和技术一样,是一种社会现象,也是各方面影响的产物。虽然技术史可以让人们看到由文化决定和生产的多样性,但这种方法对于用户和物品的影响空间不大。因此,谢尔提·法兰接着提到了行动者——网络理论(ANT),这是由布鲁诺·拉图尔、米歇尔·卡隆以及约翰·劳提出的理论,通过史学家玛格丽特·雅各布与安德鲁·皮克林对行动者——网络理论的评论。法兰认为“行动者——网络理论”对于设计史学家来说是一个“心理矫正和概念背景”[1],仍有大部分的潜力有待开发。在这个理论中“事实与人造物作为博弈结果的发展,博弈发生在各种行动者之间,行动者所运用的策略取决于它们不同的诠释、议程、需求以及欲望”[1],即可以当作是事实与人造物是由不同参与者之间的协商而发展起来的。这些角色——对象的生产、消费和使用的所有影响——与其他角色结盟,通常有相互竞争的议程。作为一种历史方法,行动者网络理论的优点是不会理所当然地区分用户和对象,从而提供了一种将对象本身视为行为者的方法;客体的意义既不是固有的,也不是固定的,而是在这些谈判过程中形成的。然后,法兰的讨论转向了脚本分析,用于探索“脚本分析”的可能性,在这种分析中,脚本被理解为“每个人造物都包含有来自生产者或设计师想要传达给用户的信息(脚本),以便用来介绍产品的既定用途与意义”[1]。脚本可以从对象的固有材料和形式属性以及围绕对象的修辞(例如广告)发展而来。这种方法提供了一种解决意向性和接受这些棘手问题的方法:“脚本”,他声称是“脚本分析在追求更好地了解如何建构产品的实用功能、审美表达、社会意义以及文化认同等方面是非常有价值的工具”[1],这便是了解生产者/设计师、产品和用户如何协商和构建一个行动和意义领域的关键,作为理解“设计影响行为与意义的授权”的一种手段[1]。法兰认为“行动者——网络理论(ANT)”和脚本分析的目的都是在生产领域和消费/使用领域之间来回移动,以理解意义的共同生产。最后,作为将这些线索联系在一起的一种方式,法兰提出了“驯化”的概念,用于分析“用户如何将商品转化为功能性物品,有意义的物品和符号表达”。同时,谢尔提·法兰提出了将“驯化”过程理论化,运用理解人们如何制造自己的对象,而对象又如何重塑用户。法兰承认,对于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来说,这些方法和理论并不总是可行的,因为它们需要大量对物体的原始反应,以及对使用模式的研究,而这些研究在历史记录中并不总是可用的。这本书的特点为重新思考设计史奠定了基础。《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最后一部分——认识论,法兰提出了一个框架来研究概念类别本身的形成。他首先从认识论的角度出发,阐述了现代性、现代主义和其他历史范畴的模糊概念,作者称之为“主义”。这是对现代主义作为美学意识形态运动和继米歇尔·福柯之后作为认识论的延伸讨论。这一讨论对被广泛接受的设计史术语和概念提出了挑战。例如,法兰认为,“主义”是意识形态而非理论,“主义往往被视为理论,比如是某种艺术、建筑和设计的理论。主义和理论可能有一些共同之处,但是我们却很难认为这两个词完全同义。一种科学理论通常被定义为用来设计结构或解释某一现象的、逻辑的或基于经验的一套术语、方法以及解释系统。记住这一定义,在这种说法中,主义显然不能被视为一种理论”[1]。因为主义从本质上看是“教条化、传道的以及有规划性的”[1],并在行动者——网络理论运作之外超出作者意图的。因此,法兰对“主义”的定义是对传统设计历史的一种纠正,传统设计历史依赖于“与传统神话叙事使用相同的故事线索”[1]。同时,最后一节考虑了如何利用托马斯·库恩的范式概念分析设计历史变迁的动态,并得出结论。谢尔提·法兰认为设计史应扩展为“设计文化”,作为与相关领域进一步联系的一种手段。法兰不论述某一特定时刻期望的文化视野的各种主义和构成连续文本运动的各种主义区分开来,他致力于建立一个与历史范式概念相关的动态文化表达模式。他指出,概念类别远远不是稳定的实体,而是由设计思想和设计实践之间的交流所界定的。虽然谢尔提·法兰的论述被公认有时是试探性的,但其深思熟虑和挑衅性的著作《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汇编了“设计历史的有用指南,对自己的术语更加敏感及对自己概念化原则的反思”。综上所述,《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在设计的理论与实践领域是一本非常有用的书。它对设计史的发展进行了清晰且敏锐的分析,也是该领域当前研究行程中的明确指南。法兰对历史的分析方法和概念进行了分解,并对其进行了剖析。正如这本书明确指出的那样,它的中心原则之一是如果认为设计史也是一种设计文化的话,与文化史及其更为容易包容、更易理解的主题兼容并蓄,将使设计史受益良多。他的研究目的不是完成一个讨论,而是让一个讨论开始。《设计史:理解理论和方法》一书内容结构紧凑,体现了谢尔提·法兰的用意旨在开放设计史,引起设计史学家重新思考,使其更好地与社会科学、文化研究等相关领域相融合。参考文献:[1] [挪威]谢尔提·法兰,著,张黎,译.设计史:理解理论与方法[M].南京: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2016:68,30,119,74,72,90,80,91,92,93,127,128,139.[2] [英]约翰·沃克,著,周丹丹,易菲,译.设计史与设计的历史[M].南京:江苏美术出版社,2011.

文章来源:《史学集刊》 网址: http://www.sxjkzz.cn/qikandaodu/2020/1111/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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